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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辽宁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中商情报网讯:全民健身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途径,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促进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时期,辽宁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6.49%。为进一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助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聚焦体育强省目标,以“健康中国、运动辽宁”为主线,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均等化、融合化和智慧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为促进辽宁振兴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到2025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育场地设施举步可就,健身组织网络覆盖城乡,体育赛事活动丰富多元,科学健身指导更加普及。城乡居民的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不断提升,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到47.5%,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9名。
1.优化体育场地设施供给。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厂房、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聚焦群众就近健身需求,优先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健身广场、小型足球场等健身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体育公园、全民健身中心、田径场、足球场不少于200个,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不少于5000套,补齐乡镇、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
改造完善场馆硬件设施,建设集赛事活动、全民健身、休闲娱乐、餐饮住宿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场馆综合体。积极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鼓励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加强各类公共体育设施更新、维修与日常管理。完善管理机制和模式,积极推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省体育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健全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加强各级体育总会建设,县级以上地区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体育总会,鼓励乡镇(街道)成立体育总会。培育建设单项、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重点加强基层青少年体育健身俱乐部、职工体育俱乐部、行政村(社区)多样化体育健身组织、健身活动站(点)建设,提高城乡基层体育组织覆盖率。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运动项目培训、赛事活动、健身指导等服务。引导体育社会组织通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提升服务供给能力。(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持续开展“攀登辽宁”“徒步辽宁”“冰雪辽宁”等十大全民健身系列品牌活动,每年引导和支持开展县(市、区)以上有组织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2000场以上,参与人数超2000万。创新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特色鲜明的大型主题活动。重点打造社区运动会、县域足球联赛、城市业余篮球联赛,支持各地区开展乒乓球、羽毛球、毽球等群众性赛事活动。鼓励行政村(社区)开展家庭运动会、亲子运动会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赛事活动。
积极推动“一市一品”体育名城创建活动。沈阳市围绕“一河两岸”打造精品体育赛事,举办沈阳马拉松、中国(沈阳)国际赛艇公开赛、“和平杯”国际青少年足球邀请赛等大型国际国内赛事活动。做大做优大连“足球城”、阜新“篮球城”、鞍山“乒乓球城”、丹东“篮球和毽球城”等城市品牌,支持开展国际马拉松赛事活动,逐步打造成精品赛事。推动各地区积极开展特色鲜明、影响力大的品牌体育活动,宣传展示城市形象。(省体育局牵头,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等工作常态化。大力推广线上体育科普活动,建设“健身科普云平台”,开展“云”讲座,宣传科学健身知识。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和管理,完善注册登记制度,提升指导服务率和科学健身服务水平。鼓励体育明星、退役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师等参与开展志愿服务,推出“冠军进社区”等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品牌。(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缩小地区间服务差距。推动各级体育管理部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职能,重点改善辽西北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供给,在场地设施配备、健身组织发展、赛事活动开展、社会体育指导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提升辽西北地区全民健身服务质量。围绕乡村振兴,加强全省乡村体育设施建设,扩大乡村社会体育指导员规模,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进一步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省体育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关注重点人群服务供给。满足职业人群健身需求,依托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健身指导服务,开展小型多样的职工健身活动。根据老年人健身需求特点,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创新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推动全民健身的残健融合,建设“残障友好”型健身环境,健全残疾育组织和康复机构,促进残疾人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省体育局牵头,省总工会、省残联、省妇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重点项目服务供给。推动“三大球”社会化发展,制定引导政策,推动建立更多“三大球”社会培训机构。因地制宜规划和建设一批小型多样、简易便民的“三大球”场地。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建“三大球”队伍,开展联赛、达人赛、嘉年华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支持大连市做好中国足协试点城市建设,支持沈阳、大连市持续推进中国足协青训中心建设,支持阜新中国篮协篮球分校建设。以“三大球”职业联赛为引领,带动“三大球”普及发展。
大力普及群众性冰雪运动,以“辽宁省全民冰雪运动会”和“百万市民上冰雪”为依托,推动冰雪运动进机关、进校园、进部队、进厂矿、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鼓励各地区结合实际,加强室内外冰雪场地设施建设,逐步推动提档升级。组织冰雪运动培训,提升群众冬季科学健身意识和能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把冰雪运动纳入学校课程,开展“师生共同上冰雪活动”。积极创建冰雪特色学校,创新青少年冰雪赛事活动,适时举办全省青少年冬季运动会。(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深化体教融合。坚持“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完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体质健康干预计划。促进学生赛事和青少年赛事融合,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体育赛事,建立省、市、县、校四级青少年学生体育赛事体系。每年举办以大学生、中学生为主的省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不少于100次。以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依托,开展足球、篮球、排球、游泳、冰雪及传统体育等项目培训。开展“奔跑吧·少年”主题健身活动,规范举办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落实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鼓励优秀退役运动员进校园担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在社区、公园等配备适合学龄前儿童身体锻炼的设备设施,推动幼儿园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游戏活动。(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体卫融合。坚持大健康理念,探索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在医学检查、体质测定、健康评估、运动健身、预防治疗和康复保健等方面协同合作的健康服务模式,支持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提供运动处方。推进各市依托高校和医疗机构资源,开展体卫融合的理论与实践创新。引导中小学生树立强身健体观念,加强校内外体育活动,控制儿童青少年近视和肥胖的发生与发展。(省体育局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促进体旅融合。引导全民健身与旅游、康养融合,促进全民健身产业融入国内经济大循环。加快沈阳和大连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步伐,打造体育、文化、休闲、商贸、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带动体育消费。发挥辽宁省“山、海、林、泉”等自然资源优势,推动建设沈阳“冰上运动中心”、抚顺“雪上运动中心”、本溪“森林徒步养生之城”、锦州“帆船联盟城市”、葫芦岛“泳装之都”。以大连魅力山海、盘锦中国最北海岸线冰凌穿越等全国体育旅游精品线路,大连瓦房店市将军石、丹东凤城市大梨树和营口鲅鱼圈区何家沟等国家级运动休闲特色小镇试点项目为引领,以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及示范项目为抓手,丰富体育旅游产品和服务供给。(省体育局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推动科技赋能全民健身治理KK体育登陆入口。依托“数字辽宁”建设,构建全省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社会组织、赛事活动、国民体质监测等管理数据纳入统一平台,促进平台数据开放共享,为制定政策、供给服务提供精准依据,推动全民健身治理的信息化、科学化、精准化。(省体育局牵头,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智能化+科学健身”服务。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虚拟现实等现代科技手段,提供全民健身电子地图、线上健身咨询、线上运动项目培训、线上体育赛事等服务。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和“室外智慧健身房”,推进智慧健身路径、体育公园、体育场馆建设,提高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网络化、智慧化服务水平,以数字化升级打通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的“最后一公里”。(省体育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为引领,加强科学健身理念的宣传教育,开展全民健身公益讲座,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全民健身文化,不断增强健身意识,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传承和保护民俗民间体育项目,推广传统体育文化。发挥奥运冠军、体育明星的传播影响力,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省体育局牵头,省民族和宗教委、省广电局,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重点建设一批山地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自驾车房车营地、运动船艇码头、航空飞行营地等健身休闲设施,充分利用冰雪、森林、湖泊、河流、湿地、山地、滨海等独特的自然资源和传统体育人文资源,打造具有特色的健身休闲集聚区和产业带,带动高端健身休闲消费。通过各类健身休闲活动、业余体育赛事增强健身休闲消费粘性,以大数据、云平台等提升消费者健身休闲消费体验,鼓励以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形式,引导激励更多居民参与健身消费。(省体育局牵头,各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及以上各级政府应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治理能力,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向更高水平发展。推动全民健身与教育、文化、卫生、养老、旅游等事业融合发展,形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强大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省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市政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
(二)拓宽投入渠道。根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县级及以上政府应当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对全民健身的投入。扩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数量,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全民健身事业,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全民健身事业提供捐赠和赞助。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逐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
(三)完善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配套出台《辽宁省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用地布局和规模、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保障体育用地需求。完善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
(四)加强安全保障。对各类健身设施的安全运行加强监管,鼓励在公共体育场馆配置急救设备,确保开放服务达到防疫、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建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建立户外运动安全分级管控体系,严格履行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程序。坚持防控为先和动态调整,统筹赛事活动举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